
公平与包容副总裁,第九条协调员
夏、秋季课程开始报名. 今天注册,以获得您需要的课程!
教育部民权办公室(OCR)执行联邦法规和1972年教育修正案第九条的规定. 第九条保护个人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教育项目和/或活动中不受性别歧视.
联邦指导有多种形式,包括“亲爱的同事”或“亲爱的教育工作者”信件, 问答文档, 了解你的权利文件, 白宫指导, 等. 教育部民权办公室(OCR)不时发出官方信函,详细说明OCR对某些事项将如何处理和/或解释的意图, 或对事件或法律决定的回应, 等. 对应也可以以总结或重申OCR现有实践的形式出现. 这些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,旨在为负责遵守联邦法律法规的教育机构提供指导.